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鼓勵公私立國中小校外教學善用所屬社教館所乙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10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00258 號函辦理。
二、有關社教機構活動資訊可至教育部社教博識網(http://wise.edu.tw/index.aspx)查詢。
三、檢附相關表件 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