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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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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升學資訊 | 2013-10-22 | 點閱數: 657

主旨:「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9 日以臺教文(二)字第 1020142619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0 月 9 日臺教文(二)字第 1020142619E 號函辦理。
二、旨揭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兩岸事務科房庾靖先生(聯絡電話: 02-7736-6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