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 106 年 5 月 9 日(106)導盲犬高字第 106010003 號函辦理。
二、有意申請校園宣導之學校,可至惠光官網下載申請表(http://www.guidedog.tw/),填寫後以電郵或傳真方式回傳,俟該會進一步與學校聯繫安排宣導時間。
三、本案聯絡人姓名:謝伶,電話:(07)550-7816 、 0966-521279 ,電子郵件:ling0406@ibt.org.tw。
四、檢附原函影本(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