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106 年 6 月 5 日經標南五字第 10650003631 號函辦理。
二、該分局葉瑜 103 年 10 月 27 日校外服務學習機構審查會議通過,納入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外服務學習機構一覽表」。
二、檢附旨揭報名簡章及 106 年度防制不安全商品推廣活動行程表各 1 份。
三、該分局連絡電話及連絡人: 06-2234879 轉 604 ,張吉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