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17-09-20 | 點閱數: 33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106101913:30-16:30

三、研習地點:新興國中自造教育示範中心創意自造教室(台南市南區新孝路87)

四、參加對象:本市國中特教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共計25名。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六、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