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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特教組 特教組 - 處室公告 | 2017-09-27 | 點閱數: 512

說明:

檢送「臺南市 106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請依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規劃配合時程辦理,以維護特殊教育學生學習受教權益,並提升特殊教育鑑定安置之服務品質,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