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報名方式詳閱計畫內容。
三、實施地點:協進國小忠孝樓二樓特教中心會議室。
四、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研習須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五、檢附活動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