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本網站於2026.3.31後不再繼續更新,校網重建後,舊網站有些連結會失效,亦不再繼續維護。
一、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各類簡章含「安置於高級中等學校」、「安置於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安置於特教學校」等三類簡章。
二、以上簡章均附各區學校開缺名額供家長志願選填時參考。
三、提醒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或特教教師,報考107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之學生,需於107年1月18日(星期四)前在特教通報網上完成志願模擬選填。
四、其他重要時程及報名需繳交資料請依各類簡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