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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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國中小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
三、研習時間:107年 4月 9 日(星期一) 08:30-10:10 。
四、研習地點:臺南市安順國中順中館一樓演講廳。
五、聯絡人:安順國中輔導組林家慰組長,聯絡電話:3559652轉151(輔導組)。
六、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1/5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七、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