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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學校網站需通過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故學校網站必須重新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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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8-08-23 | 點閱數: 67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7 月 31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08059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訊息同步公告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nace.edu.tw/); 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之各項試務工作辦理期程,俟教育部定案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