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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升學資訊 | 2018-09-21 | 點閱數: 931

說明:

一、旨揭要點業經教育部 107 年 9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105639 號函同意備查在案。

二、旨述修正要點適用於自 108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