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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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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教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4-01-03 | 點閱數: 58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2 月 1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20186582 號函暨本局 102 年 4 月 3 日南市教體(二)字第 1020293994 號函轉內政部修正「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計畫」(諒達)辦理。
二、鑑於近期社會上( 102 年 11 月份迄今)已發生 2 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 10 人受傷,請加強宣導使用燃氣熱水器等應注意保持通風,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以提升學生防災意識。